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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华润)

时间:02-01 17:47:29 浏览:6247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公文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xx(身份证: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xx镇xx大道(xxxx居)

    承租方(乙方):中山市xx万家便利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xx大楼

    法定代表人: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

    1.1出租房屋

    甲、乙双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出租和承租本合同附图1所示的房屋,该房屋座落于中山市xx镇xxxx居xx、xx卡商铺(以下简称为"出租房屋")及附件所示的附属设施,其建筑面积为捌佰贰拾玖点贰玖平方米(829.29M2)(租赁范围见附图1红线所示)。如果双方对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有争议,则以中山市房地产测绘机构计算核准的建筑面积为准,出租商铺的租金应据此计算。

    1.2房屋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方同意,出租房屋可用作任何与乙方已经本合同约定经营范围一致的合法的商业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按附件1所提供的内部设施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中国有关法律及规章的规定。但乙方使用出租房屋时需办理装修消防、卫生等相关手续的,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租赁房屋用于批发、零售:粮油及粮油制品、百货、化妆品、日用杂货、办公用品、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零售烟、酒;日用生活用品维修;收购农副产品;副食干货分装)          用途,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二条 租期

    2.1租期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15年,自房屋交付之日开始计算。

    2.2续约

    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要求;甲方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

    3.1租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

    房屋交付日,为第一个租约年的开始日。一个"租约年"指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间。第1-2个租约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1元/M2·月),第3-4个租约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7元(¥27元/M2·月)租金总额按租赁费单价乘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到个位。

    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自房屋交付之日开始计算,服务内容及收费由乙方与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另外约定。

    第5个租赁年起租金递增方式按每平方米租金在第3-4年租金的基础上按每二年累计递增5%计算,具体租金计算如下:

   

    租约年度

    12

    34

    56

    78

    910

    1112

    1314

    15

    租金单价

    (元/M2*月)

    1

    27

    28.35

    29.77

    31.26

    32.82

    34.46

    36.18

3.3租赁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柒万柒仟元(¥77000.00元)整,甲方应开具收据。甲方于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在乙方完好交还租赁房屋、交清各项费用及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后,需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4租金的支付及发票

    乙方应于每季度首月十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出租房屋租金,甲方应在收到当季房屋租金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金额与该季应付出租房屋租金相同的合法的房屋租金发票。如甲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发票,乙方有权停付甲方下一季的租金直至甲方提供房屋租金发票。

    3.5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应用人民币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帐号:

    3.6罚则

    乙方拖欠租赁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

    第四条 出租房屋的交付及开业时间

    4.1交付日

    甲方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按附件1所列标准将出租房屋及有关设施设备移交予乙方。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检查房屋及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双方签字确认该日为"交付日"。需要维修整改的,乙方应在五天内将需要维修整改的项目列出清单交予甲方,甲方最迟应在收到该清单后十(10)天内纠正清单所列之缺陷。维修整改符合合同约定后,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具备上述交房条件后,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派人到现场办理交接。房屋交付时,甲方和乙方根据上述房屋标准和本合同其他约定逐一落实有关事项,并确认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各部分的面积、所移交资料、交房日期等基本内容。

    4.2罚则

    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按约定之交付日将出租房屋移交予乙方,则a)推迟十天以内(含十天)交付的,乙方须同意接收,甲方无须对此作任何赔偿;b)推迟十天以上交付的,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交款项外还应赔偿乙方人民币柒万柒仟元违约金,如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甲方须同意将租期向后顺延,顺延时间长度为甲方推迟交付之天数。

    非因可以归责于甲方的事由或不可抗力,乙方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租赁房屋交接手续,则a)推迟十天以内(含十天)交付的,甲方须同意移交,乙方无须对此作任何赔偿;b)推迟十天以上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4.3有关文件

    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及本协议后,应到合同登记机关办理租赁登记,并按以下要求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

    (1)在签订合同时或之前,应提供能证明甲方对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

    (2)交付日或之前,向乙方提供出租房屋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3)向乙方提供出租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办理租赁登记;

    (5)乙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开业所需的其它有关文件或证明,应由甲方出具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七(7)个工作日内提供给乙方。

    合同期内,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中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事项,由甲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4开业时间

    租赁房屋应从房屋交付日起计60天内完成全部装修工作并验收合格,取得合法开张经营的一切证照,全面正常开业。否则,则a)推迟十天以内(含十天)开业的,甲方须同意,乙方无须对此作任何赔偿;b)推迟十天以上开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租赁保证金,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已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使用

    5.1房屋外招牌

    租赁期内,乙方需在出租房屋外墙设置司标广告(见附图)。上述司标广告位甲方同意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对广告牌的设计及安装必须保证使用物业的结构不受影响。司标广告的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司标广告在安装前必须按物业公司规定,事先将有关安装之承包商、设计方案及图纸、材料等提交物业公司审核批准,在施工过程中或安装完毕后,如乙方认为须变更设计或更改施工图纸等,须事先报请物业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另外,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需由甲方协助办理的甲方将给予积极协助。

    乙方应负责广告牌的安全使用,因广告牌倾到、坠落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外墙权益

    为了保持出租房屋外墙整洁和美观,除了可打上出租房屋乙方商场招牌外,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乙方可在甲方指引下使用指定的外墙(包括利用外墙进行广告宣传,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者使用),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且户外广告宣传物品必须通过物业公司审批同意,与此有关的政府报批手续、管理、制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

    5.3悬挂宣传品

    租赁期间,乙方举办宣传活动可从出租房屋乙方租赁范围内所在物业的楼顶往下悬挂宣传品,但须保证安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悬挂宣传品须通过物业公司审批同意,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得租给第三者使用,并不能对其它商户住户形成干扰。

    5.4室外广场

    租赁期内,室外广场指定范围内(范围见附图),供乙方无偿使用,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广场安排休闲设施以及开展促销活动,但所开展活动不得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如乙方需使用指定范围外的室外广场进行临时促销活动,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5.5抄表到户

    商铺内独立的市政水、电表,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报装,并自行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缴费。甲方提供的供电、供水接驳口接至出租房屋乙方租赁范围内。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开户手续。

    5.6水、电供应

    除设备正常检修、年度例行检查、紧急故障、因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原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恶意拖欠租金、管理费外,甲方应保证其或管理该出租物业的物业公司不因其它任何理由关停出租房屋的水、电供应,否则,甲方同意向乙方偿付当月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5.7消防设备及存放物品

    建筑主体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由甲方安装至达到建筑主体验收条件后移交给乙方。乙方经营所需的二次装修的消防条件由乙方自行向消防部门申报及安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有挪动、损坏甲方原已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行为,商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并按消防有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若因乙方而引起的消防责任或消防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在租赁期间,如乙方须改装消防设备,在改装前须报甲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且装修后须报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第六条 出租房屋的维修与修复

    6.1设施的维修

    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屋顶防水等涉及房屋土建工程质量问题的物业维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出租房屋内由甲方按附件1所列标准提供的消防设施、供水和排污设施、供电设施("保修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设施的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但乙方安装、改装或更换的部分由乙方自行维修。保修期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一年期限。保修期限届满后,乙方应负责保修设施的日常维护,但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双方应做好检查记录。

    租赁房屋场内的管理主要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为:

    (1)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部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内部的保安、保洁、内部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等;

    (2)租赁房屋内每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清理、外运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处理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3)租赁房屋内部因经营、使用而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分表向供电和供水部门缴纳。

    (4)租赁房屋内设置厨房与餐厅的,卫生(含油烟处理)与消防均应符合政府相关要求,乙方专人负责管理。

    6.2维修时间

    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故障的扩大,并尽力减少损失。甲方的维修至迟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维修通知后的十四(14)日内进行。紧急情况下,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二十四(24)小时内进行,并在双方认可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维修。若甲方未能履行本条项下的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从乙方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6.3维修配合

    甲方对出租房屋结构和保修设施进行保养维修或更换改造时,如确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则甲方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乙方业务造成干扰;维修如在非营业时间内进行,则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6.4免租

    因甲方过错致使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供水、供电中断或其它严重事故导致损坏或故障的,且该损坏或故障影响了乙方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则在乙方无法正常营业期间,甲方应免收相应的租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5公共部分设施的维护

    出租房屋所在物业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7.1甲方支付项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租赁发票税、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政府规定应由其作为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出租人支付的费用。

    7.2乙方支付项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及政府规定商场经营者所应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如乙方未按时发放工资,导致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乙方应按甲方承担费用的三倍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7.3其它支付项

    在中山市房屋租赁所办理出租房屋租赁登记所产生的费用按当地办证机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和国家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甲方承诺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 转让与分租

    8.1乙方的分租

    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的部分面积(不超过出租房屋租赁面积的30%)转租或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关合法证明。

    8.2乙方权益的转让

    乙方若要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转让给任何乙方的关联方(关联方即子公司、分公司或母公司,(来自:www.fangchanshe.com)包括由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组建的合资公司)或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进行上述行为。因乙方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的使用,视为乙方使用,该第三人不与甲方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的过错,给甲方或任何其它第三人造成的所有损害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有过错的第三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乙方不得对标的房屋进行抵押、转让、抵偿债务等行为。

    8.3甲方的转让

    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时,应提前一(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保证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提前终止

    9.1不可抗力

    如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其义务,则受此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该不可抗力自另一方收到通知后持续超过三十天,则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可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其义务,也无须对另一方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不便、麻烦进行困难赔偿。任何相关的期限应根据该事件所影响的期限相应顺延。当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

    "不可抗力"应被定义为:洪水、台风、地震、战争或军事行动、内乱或民众动乱、恐怖主义行动、火灾、爆炸;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不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充情况及天灾。

    9.2政府征地

    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房屋的,乙方可获得政府就出租房屋二次装修部分所作的补偿,甲方无须对此作任何额外赔偿,合同于乙方结束营业日终止。

    9.3甲方解除权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连续拖欠租金一(1)个月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乙方使用不当,影响出租房屋结构安全,甲方向乙方发出补救通知乙方拒不执行并承担费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装修出租房屋;

    (5)乙方未合法经营或用工(如定期发放工资、申报员工社保等),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整改或提供相应担保,乙方未予执行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当期2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乙方,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查询费、诉讼费等),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甲方有权优先扣除以支付赔偿。

    9.4乙方解除权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如果自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六(6)个月内,由于甲方原因乙方尚无法取得政府所颁发的在出租房屋内营业的营业执照,乙方有权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解除合同;

    (2)乙方按本合同第4.2条规定行使解除权;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2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房屋;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出租房屋;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6)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4.3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装修、正常营业的;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

    乙方因上述(2)、(3)、(4)、(5)、(6)项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向乙方赔付人民币柒万柒仟元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责任条款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并且未能及时纠正,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若守约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事先书面通知违约方。

    10.2赔偿范围

    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到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预期的收益。

    第十一条 交还房屋

    11.1交还房屋

    合同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达成续租合同或合同因提前解除等原因而终止的,乙方于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迁离出租房屋,(来自:www.fangchanshe.com)此期间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租金,但不免除按本协议第7.2条规定由乙方承担之费用。如乙方逾期迁离出租房屋的,则甲方有权按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租赁费标准的两倍按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收取。

    11.2消除装置

    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可拆走出租房屋内所有由乙方安装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物品,但不能造成对出租房屋的损害。所有不能移动的不动产附着物,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未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撤走自己所有的物品,到期仍留在出租房屋内,则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如因此产生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11.3款项退回

    甲方应在乙方完好退出房屋、交清各项费用后七(7)天内将乙方预交的余款与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其它

    12.1保险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为自有财产、员工、租赁房屋购买财产保险、人生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保险费。如在租赁期间发生房屋受损、财物被盗、意外等致使甲、乙双方的财产损失、员工或顾客发生伤亡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乙方保证事项

    (1)保证其作为本协议签约人系依法成立,并依法存续,具备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2)保证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3)及时缴纳作为经营主体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4)保证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

    (5)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附属设备。

    (6)在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拆改、扩建、增添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如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7)乙方保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因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8)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

    12.3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12.4效力

    合同附件、附图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1: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标准

    一、土建部分

    1.内墙:墙面、柱面水泥砂浆抹灰压光。

    2.外墙;粘贴外墙砖,商铺门洞铝合金玻璃窗,费用由乙方自理,相关设计方案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3.顶棚:水泥砂浆抹灰压光。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吊顶装修荷载为50kg/平方米。

    4.地面:水泥砂浆找平,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楼板使用活荷载为3.5KN/平方米。

    5.卫生间:由甲方按乙方要求将给排水管道于交楼日前引入到位。

    6.甲方将乙方租赁范围进行封闭,使乙方的租赁范围成为独立的使用空间。

    7.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卸货区域,并提供上货专用通道。

    二、电气

    1.甲方负责提供市政总用电量为140KW。

    2.由甲方负责将 140KW的电缆引入到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适当位置(电井),并设置独立的开关箱(箱内只带总开关),以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3.乙方设备安装、装修及司标广告施工期间临时用电由乙方解决,甲方只提供接驳点(接驳点后的电表以及到施工现场的线路由乙方自己解决),施工用电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计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空调、冷柜、冷库及排风排烟

    1.甲方同意乙方在出租房屋适当位置(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安放空调系统配套设备、设施(注:只允许安装分体式空调)。

    2.甲方同意乙方在出租房屋适当位置(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安放压缩机及冷凝机组,放置点由乙方自行装修、施工,放置点内必须做好防震、隔音设施,噪音必须控制在60分贝以内,若噪音超过60分贝,乙方必须予以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使用相关设备。

    3.甲方同意乙方在出租房屋及安放排油烟井道(乙方在安放上述设备前,必须提交安装图纸给甲方备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安装的设备所产生的噪音、废气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如因超标引起业主、住户投诉,由乙方负责改善、解决)。

    四、给水、排水及排污

    1.甲方提供管径为1寸半的超市室内给水接驳口。

    2.甲方在出租房屋范围内提供排水总接驳口,室内部份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室外排水设施及工程施工并接至于市政污水管网,甲方提供的污水及雨水排水系统应是完善的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3.甲方提供室内排污管接驳口,并负责设置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化粪池。室外化粪池的日常使用,不会对乙方超市营业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否则甲方负责出资改造直至符合上述要求。

    4.乙方装修施工期间的用水及排水需要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只提供临时用水接驳点,施工用水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计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消防

    1.甲方在出租房屋范围内根据国家有关消防规范提供土建消防设施,并取得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

    2.甲方负责将消防控制中心连线、消防栓系统的接驳口安装至出租商铺范围。

    六、装修

    乙方所有装修方案(土建、水、电图纸等)在装修前必须向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装修完成后,必须向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完整的装修竣工图,由xx物业管理公司验收通过后,并取得政府部门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开业。

    七、其他

    1.凡甲方完成的工程,甲方应保证符合一次消防、环保等相关国家规范要求,凡乙方根据自身营业需要所进行的二次装修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报批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2.本附件为《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是《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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