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政府部门在评审过程中的所为更是费解。我们亲历过一个二手盘项目,最后一轮只剩下两家,其中一家是区属物业公司。为了夺标,区领导甚至表示要当作一个政治任务一定要拿下,结果另一家物业只能出局。”徐说。
“在上海,一位副市长分管市政,物业只是市政中很小一项;而在深圳,专门一位副市长负责物业,他们把物业品牌当做城市的一张名片。显然,在政策扶持上,上海没得比。但上海是人才高地,人才的综合素质、技术方面的优势是其他地方不能比拟的。”说这话时,徐显得平静而又很自信。
深圳:恩怨账算到经济账上
2001年深圳接到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有效投诉约上千宗,主要问题是物业公司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相称、物业公司收支账目不清、收费不合理及乱收费
本报记者赵冰
深圳可以说是全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2001年底建设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40家物业管理资质一级企业,其中深圳占了18家;全市有146家住宅区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占全国的1/7。
目前,深圳通过招投标方式接管的物业已达相当比例。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市场竞争意识强。比如,万科物业顺利接管北京的国家建设部大院,中海物业在全国接管物业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成了全国物业管理的“第一大户”。
多数纠纷与收费有关
当然,发展快是一方面,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恩怨账似乎永远扯不清。
深圳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处长刘新云对记者说,2001年他们接到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有效投诉约有上千宗,主要问题是:物业公司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相称、物业公司收支账目不清、收费不合理及乱收费等。
业主和物管公司之间的多数纠纷都与收费有关。目前深圳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和指导定价相结合——安居房以政府定价为主(政府多有补贴),商品房则以指导定价为主。管理费用分为四个档次,物管公司服务等级分为甲、已、丙三级,甲级公司规模较大,提供的服务质量较高。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的职责是,对有重大失误的物管公司进行考评,真正违规的给予查处,视情节轻重采取吊销营业执照、降级等处理方式。去年深圳有约10%的物管公司被降级处理。
对大多数深圳人来说,与物管公司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大家感觉钱花得不值”。有些业主拖欠或拒付物业管理费的理由,是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也有些业主怀疑物管公司暗箱操作,管理费被上级部门挪用等。
去年年底,深圳碧清园曾发生几十户业主在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下拒不交纳管理费的事件。引发原因是属于物管公司维修的公共水管破裂,但未采取抢修措施。物业公司的理由是水管埋在墙体内不易施工,但结果是每户业主水费数字惊人。李伟,一位单身男人,终日在外忙碌,原来每月只交几元的水费,但自此连续两个月水费超过100元。他认为,每月交了每平方米2.6元的管理费,但物管公司连基本的服务都未能提供。业主为此拖欠三个月管理费。后经双方沟通协商,物管公司修好水管,欠费的业主们也如数缴清管理费用。
“物有所值”的争论
物业服务究竟值多少钱?这一直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的焦点。大多商品房的业主认为“管理费过高但没享受到相应服务”,对此,物业公司似也有苦衷。一天扫一遍地和扫三遍地,也许在保洁效果上没有太大区别;保安,找个退休人员或聘请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都可以;但为此支出的种种费用却大不一样。
深圳华业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琦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若长期没有盈利,则很难维持。现实的情况是,大多物管公司仅靠收取业主的管理费用难以为继。比如老住宅区要按照新建社区标准、要求智能化管理等,只交1元的管理费用要享受到3元的服务质量,若物管公司按此操作亏损无疑。
已有6年物管经验的李琦对如何当好“管家”体会颇多。他认为,物管公司工作中的最大难处,在于他们与业主在法律规定上说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无平等待遇。比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行为有经济和法律诸多方面的调控,但对业主的违规行为却无得力的管教措施。即使业主无故长期拖欠管理费,或擅自装修、影响小区整体美观等,物业管理公司也只能“沟通劝说”。无奈下对业主起诉,几个月的管理费连付律师费用都不够。
深圳经天律师事务所的许律师认为,要减少纠纷,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方式透明度要高。万科物业曾推出“管理报告”制值得推广。“我们缴的管理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物管公司应把账目公开,业主心知肚明,有利于双方的理解。最为合理的方式是分类、分项服务,比如提供24小时保安巡逻、封闭管理、全新设施等各需多少费用,业主可自行选择高价格、高质量服务,或便宜的只提供基础服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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