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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情况的通报

时间:02-01 17:46:48 浏览:6722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物业法规

潍建物字〔2010〕8号

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县市房产管理机构,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建物字[2010]2号)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整顿规范工作,分层次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检查活动,在此基础上,从8月中旬开始,市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的整顿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87家(其中一级资质6家,二级资质17家,三级资质240家,暂定资质124家),从业人员1.7万余人,1320多个住宅小区5800万平方米实施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5%,112个住宅小区组建了业主委员会。其中,潍坊市区有物业服务企业220家,从业人员1.2万余人,780个住宅小区3700多万平方米实施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覆盖率87.6%,46个住宅小区组建了业主委员会。

本次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工作主要针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和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整顿规范工作在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自查,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局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推荐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共抽查典型物业服务企业80家,开发建设单位40家,检查中分别对存在问题的20家物业企业和16家开发建设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从检查情况看,总体上全市物业服务市场是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行业已迈入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物业管理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党委政府都已认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把物业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注民生、民意、民愿,情系群众、执政为民、和谐创建的大事来抓。为强化行业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都积极完善行业管理机构,努力配齐配强管理队伍。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开发区)都设置了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未设立专门机构的,也都明确了管理职责,落实了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开发区)都从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入手,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奎文区政府出台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召集办法等;潍城、坊子区政府出台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诸城、寿光市政府出台了物业管理办法。7月份,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实施意见》后,各区(开发区)都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把物业管理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在认真落实市场准入、量化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市局实行“指挥部包靠”制度,分组、分片区对各区(开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奎文区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职能作用,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积极探索社区物业管理新思路;高新区由局长带队,带领全区物业企业相互观摩点评,看亮点、找差距,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临朐县创新监管模式,对住宅小区实行日常巡查通报制度,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日趋专业化、规范化。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开始注重打造企业品牌,积极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努力推进企业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山东多邦物业与国际接轨,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保认证,走标准化管理和低碳环保发展之路;寿光华盛物业,强化自我考评,注重工作细节,打造“人性化”的亲情服务理念;高密永安物业公司,注重员工培训,引进通用电气公司的管理模式,建立综合用人机制,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四)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近几年,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创建优秀项目,通过塑造典型,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都积极引进先进理念,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树立企业形象,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示范项目。目前,全市已有16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52个山东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111个潍坊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这些项目对全市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物业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随着物业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们对生活需求的日益多样化,物业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项目从简单的保洁、秩序维护、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费用、车辆管理、特约服务等多方面、多层次服务。物业管理范围也从原来单一的住宅小区延伸到办公楼、商业街、市场、工业区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物业服务市场总体上虽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通过检查发现,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一些突出问题:

(一)个别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有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领导对物业管理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尚未把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对物业管理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有的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工作推进缓慢;有的管理体制不理顺,与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专业经营单位的协调力度不够,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有的工作力度不够,配套政策不完善,监管制度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到位;有的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干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个别县市区(开发区)对本次整顿规范工作存在应付心理,集中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力度不够。

(二)物业服务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一是个别企业服务意识差,定位不正确,有的甚至凌驾于业主之上,任意侵害业主权益;二是有的服务不到位,不能依法依约提供服务,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相符,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三是一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虽有制度但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交接手续不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简单、随意;五是部分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较低,业务素质不高,缺乏敬业精神,不能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职责不够到位。个别开发建设单位尚未转变观念,认为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事情,与开发建设单位无关,不能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有的开发建设单位房屋交付后仍然存在墙体裂缝、外墙渗漏等质量问题,而不能按规定进行保修,将矛盾遗留到物业管理环节;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不能依法组织综合验收,物业交付后质量不过关,配套设施不齐全;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不能积极推进建管分离,仍然对项目实行自建自管,使物业公司成为开发建设单位的附属品,不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资料,提供的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地下管网等图纸资料不齐全;有的开发建设单位对车库、会所、配套用房等设施的归属与购房人约定不规范、不明确,引发产权和使用纠纷。

(四)部分国优、省优项目的服务水平有所下降。通过检查发现,部分获得国优、省优称号的项目,特别是2008年以前获得优秀称号的项目,在档案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标准有所降低,服务水平有所下降,示范带动作用有所弱化。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当前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抓好整改提高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及不服从监督管理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措施。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质审核审批、升级、换证、审验等工作中,不仅注重要件审查,更应注重审查企业的服务标准、工作业绩、信用档案,对服务标准低、工作业绩差、信用度低的企业,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量化考核,市局近期将研究出台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方面的政策,以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并将考核成绩和信用档案与实际工作紧密挂钩。成绩和信用良好的企业,鼓励扶持其做大做强;考核成绩差、信用度低的企业,不得承揽新项目,不能参加创先评优等活动,问题较多的视情况降低或注销资质。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素质的优劣,决定了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下一步,要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物业企业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四是建立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抓紧建立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切实做好保修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保障物业在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五是全面落实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加快建立双向选择、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六是严格落实项目验收交付制度。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交付的有关规定,严把物业项目验收承接关口,不具备条件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不予承接,确保建设单位交付的物业质量合格、配套齐全、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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