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法制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 正文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

时间:02-01 17:50:15 浏览:6164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法制法规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等7件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作如下修正:

    一、删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做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2年5月10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根据本决定进行修正,重新公布。

本文关键字:委员会  深圳市  房屋租赁  代表大会  法制法规法制法规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相关文章>>>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