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管理知识管理知识大全企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 正文

企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

时间:02-01 17:48:11 浏览:6401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管理知识大全

    企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提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后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无效

    更多资讯

    企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

    案例简介

    黄某于1995年8月2日与某合资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黄某在聘任期间的工资为每月2500元。1998年以后,由于企业管理混乱,经营状况不良,遂于1998年7月5日对黄某作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通知称,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现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1998年8月5日终止。接到通知后,黄某要求公司支付7500元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劳动合同有约定为由,拒绝了黄某的要求,于是黄某向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处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后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无效,公司应按黄某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3年)发给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计7500元。

    案例评析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但是,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条又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回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本案中,该合资企业正是把法律规定的提前30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当作了终止合同的约定条件,这是一种回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显然无效。

    更多资讯


本文关键字:劳动合同  管理知识大全管理知识 - 管理知识大全

《企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相关文章>>>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