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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业管理评标规则

时间:02-01 17:45:45 浏览:6284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物管综合

采取百分制的方法将四个部分评审评分加权求和,按总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最后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资信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现场答辩部分评审评分权重比例可以为20:30:30:20;四个部分评审的评分项目和评分方

法、评分权重等应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明确。

第二十六条 资信部分评审,是招标人将投标人资质等级、管理现状和业绩、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业绩、从物业管理信用体系

中获得的有关情况,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技术部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人员配备、物业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项目收

支预算和各项收费标准报价等,进行评比、打分。
商务部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和其他委托代理服务的费用等,进行评比、打分。
投标答辩评审,是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企业的投标答辩人出席作答,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答辩人进行现场提

问、考核、比较,并量化打分。

第二十七条 经投标有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评价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载明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管理服务承诺目标

、资源配置、管理措施、服务流程设计、管理服务成本分析等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

第二十八条 根据综合评估法,评分加权后总评分最高,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

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

可比性。

第三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

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

,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评定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后

交评标委员会汇总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应当以评审综合得分高低向招标

www.fangchanshe.com 人推荐不多于3名且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

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意见。评

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推荐的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九)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三十四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

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五条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即时归还

招标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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