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房产商在“房屋平面图”上具体标明各室朝向、尺寸及面积,必要时注明公共配套设施,以减少设计变更隐患。
合同第八条称“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退房……”但其实若真就设计变更打起官司来容易吃亏的还是购房者。为什么?缺少有力的证据啊。你说甲方改变了设计,证据何在?若你要求房产商在“房屋平面图”上具体标明各室朝向、尺寸及面积,如标明厨房、卫生间面积;注明是算全部建筑面积的室内阳台还是只算一半建筑面积的开放式阳台。若你选择该房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特别喜欢房产商所宣传的住宅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如配有地下车库,室内温水泳池等,那么你就要求房产商在补充条款中列明以示承诺,这样发生纠纷时你就“手中有证据,心里不慌”了。
6、拒绝不合理条款,减少购房风险,交房时验明有关证件。
合同第九条规定:“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2、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3_________.”有的房产商在交房时还未办出产权证,仅有《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时购房者可以拒签合同,所以购房者有必要在补充条款中列明如开发商逾期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赔偿方法。除了以上《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房地产权证》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外,购房者还需要求房产商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这可在第三款中明确约定。房产商除了按期交付房屋外,还应保证购房者顺利办理小产证而完成整个购房过程。
合同第十条约定了房产商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购房者须细心明辨。对于房产商提出的如将“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工期迟延”作为免责条件的要求要懂得加以拒绝。
7、重视附件内容和补充条款,保存合同原件。
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中的手书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所以购房者不要只重视合同的正文而忽略了附件和补充条款的重要性。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_____倍的装修、设备差价。”这也说明了附件的重要性。所以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就房屋主体结构、外墙、内墙、门窗、楼梯、露台、地面、屋顶等的结构材料、水平以及水、电、煤、空调、电话、电视等方面的安装标准作一个详细的约定,以便在日后发生矛盾交涉时有据可查。
对于补充条款,不能任由房产商单方拟订,而应由购房者与房产商双方协商而定,以体现公平性。对于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购房者一般应保留两份原件,以备办产证和退税之用。切不可将全部合同留存在开发商处,以防止开发商单方面修改合同造成购房者“有苦说不出”的情况。
最后,再次提醒购房者不要草率地急于签约,在签约过程中要理性地把握交易的主动权,不要有轻信和盲从的心理,在对有关条款的磋商中,要注意维护自身利益,这样你就能买到真正称心满意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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