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部运装客车文件要求。
2.所有客车(含加挂车,不含市郊、通勤车)都要加装轴报器,做到装车率 100% ,良好率 100% ,开机率 100% 。
3.轴报器必须实行巡视记录制度。记录频率规定为:始发、终到前必须各记录 1 次,运行途中每200-300km或2-3h记录1次。
4.列车运行途中不得关机,装用轴报器应进行防关机改造,即取消开关或使开关失去作用。
5.带应急电源的客车,轴报器电源线不得由应急灯开关控制。
6.装有轴报器的列车应有1-2台备用轴报控制显示器。运行途中控制显示器发生故障时,乘务员负责更换。如属于配线或传感器故障,在停站时须作应急处理,不能修复时须将停用时间记于本车轴温记录的备注栏内。终到后,乘务员须将途中发生的故障情况在“ 181 ”交接薄上详细登记。
7.运行途中乘务员应监视轴报器的作用,一旦发现轴报器报警,要立即通知车辆乘务员或车长。车辆乘务员或车长接到通知或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认真观察、正确判断、妥善处理。当轴报器显示温度持续上升,应采取果断措施,必要时立即通知运转车长停车检查处理。发现轴承零件破损、油脂变质、混沙、混有金属粉末等异状,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应做摘车修理,不得强行带车,防止扩大事故性质。
8.为保证轴报器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列车运行中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或拆卸轴报器及其配件。
9.建立出、入库交接制度。列车入库、乘务人员要在“ 181 ”交接薄上填写轴报器技术状况,库检人员发现控制显示器不良,“ 181 ”交接薄上又无显示的属乘务员漏检;库检作业完毕后,也要在“ 181 ”交接薄上填写轴报器技术状况。列车出库前,乘务员要巡视轴报器技术状态,发现轴报器不良,要立即在“ 181 ”交接薄上记录,并通知派班室或调度派人处理,车辆段要根据乘务员通知追究库检漏修责任;列车始发后,各级添乘人员再发现不开机或轴报器不良,“ 181 ”交接薄或轴温记录上又无故障显示的,属乘务员的责任。
10.当客车发生热轴报警时,乘务人员须详细记录报警时间、列车运行区间、报警车号、轴位、外温、轴温变化情况以及轴箱检查情况,并在停车处理点通报当地列检或本属段调度。
11.装有集中式轴温报警器的客车,必须联机使用。始发、终到前必须人工各记录 1 次全列车各轴温,运行途中每 2h 记录 1 次。当集报系统发生故障时,须按普通轴报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