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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经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

时间:02-01 17:54:24 浏览:6977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房产开发

www.fangchanshe.com nbsp;  第六十条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外资公司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各自的收件地址。一方地址有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负不能及时收件的法律后果。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于2005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在中国南京签字盖章。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香港投资公司
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
                 证照号码:
住址:中国南京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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