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0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切实保障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特别是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孤老病残等短期内脱困无望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10个县(市、区)要全部建立以租赁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为辅、以租金核减为补充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亿元,购置或开工建设廉租住房7万㎡,实物配租1400套,全市廉租住房达到4750户。
2007年,古交、清徐、娄烦、阳曲四县(市)要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全市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750户、落实4360万元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2008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200户,落实4940万元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2009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300户,落实5200万元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2010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500户,落实5500万元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三、规划制定 (一)建立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动态跟踪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廉租住房动态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住房需求情况动态跟踪调查机制,为研究制订廉租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提供(来自:www.fangchanshe.com)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制订廉租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切实把廉租住房作为一项长期的惠民工程和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会同市
www.fangchanshe.com
房地产、民政、发改、规划、国土部门,根据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研究制订廉租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
四、筹资渠道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筹集:
(一)财政预算安排。充分发挥财政预算主渠道作用,根据我市年度财政收支状况和支付能力,市财政每年年初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
(二)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后的余额全额提取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我市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
(四)社会捐赠及其它渠道筹集资金。
五、实物配租房源筹集渠道 (一)根据最低收入人群分布区域,在建设项目位置不能覆盖的区域由政府出资收购现有存量住房,以满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对购买和置换纳入政府管理的廉租住房给予政策扶持,免征房产税、契税、营业税,免交土地收益金。
(二)通过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的模式购建廉租住房。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均按5%的比例拿出相应面积的住房作为廉租住房;项目竣工后,由政府按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棚户区改造成本价格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中拨付,房屋产权归市房地局所有。
(三)收购现有直管公有住房。利用旧城内过去开发遗留下来的受相邻建筑间距影响、地块面积较小、规划高度限制、不能用于集中成片开发的死角地带等小型存量住宅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由市房地局统一建设少量规模小、配套齐全的低层住宅。
六、廉租住房建设
(一)建设模式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和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均按5%的比例拿出相应面积的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法人公开招标时,廉租住房建设比例、规定户型等受控条件写入公开招标文件,由中标企业承建并限期交付。
www.fangchanshe.com
2、鼓励能够通过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的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廉租住房建设。与廉租住房用地相连的其余土地可优先安排企业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
3、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其拆迁居民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用房或异地安置用房实行实物配租保障。实物配租房屋购建费用由政府按核定的成本价格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中拨付。
(二)组织实施 1、按照“统一规划、分点建设、适度开发、总量控制、分步实施、逐年解决”的原则进行建设,重点完成由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中5%比例的廉租住房建设,有效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实施主体,其建设(改造)计划、土地供应、项目招标、优惠政策、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标准 坚持“户型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统一按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标准建设;以建多层建筑、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以建小高层建筑、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辅。单套户型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户型设计要力求科学、方便合理。建筑标准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面为普通涂料,安装木制门,普通铝合金窗(或塑钢窗),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要单独开户,分户计量。
七、廉租住房管理 (一)严格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是市、县(市、区)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的需求,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租金核减为补充的住房保障制度。其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退出机制按照《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实物配租管理。对孤老病残等短期内脱困无望和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主要以实物配租方式予以保障。其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申请、审批、摇号程序、退出机制等办法,由市房地产、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随着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
(三)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优先保障。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可利用回迁安置用房或异地安置用房优先实施实物配租保障,其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按《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房地产、发改、建管、财政、国土、规划、民政、物价、公安、公积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太原市廉租住房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决策和协调我市廉租住
www.fangchanshe.com
房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地局。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房地产、民政、财政、发改、规划、国土、物价、公安、公积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根据《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于今年制定本辖区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