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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房地产法规工程建设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正文

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02-01 17:53:43 浏览:6980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工程建设

    第三十一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给取得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进行登记,发放分包工程许可证书。之后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违法分包:
    (一)总包企业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企业将其总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
    (三)施工总包企业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它单位的;
    (四)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或不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搞场外分包活动的行为,将由徐州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徐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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